沭阳巡回审判传递司法温情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4月01日A06
日期:04-01
本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3月25日,沭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被告人徐某家中,对其盗窃电瓶车电瓶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被告人徐某于2020年至2021年间,在沭阳县城区实施盗窃作案7起,盗窃多人电瓶车电瓶,经鉴定,被盗电瓶价值人民币1558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因徐某中风导致瘫痪,不能到法庭参加庭审,考虑到徐某的特殊情况,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彰显人文关怀,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葛国敬决定打破常规,将法庭“搬至”被告人家中,进行巡回开庭。
在当天的审理过程中,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中合议庭向徐某细致询问案件细节,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释法明理,确保了被告人充分行使权利。“我因生活困难才走上犯罪的道路,现在知道错了。”被告人徐某当庭表示真心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承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对法院的体谅表达感谢,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