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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调装修纷争 当庭化解矛盾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3月28日A04

日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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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与生活场景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如同潜藏的暗礁,常常在工程款结算的海域掀起波澜。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成功将一起剑拔弩张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当庭化解,不仅让当事人的矛盾烟消云散,更在社会层面播撒下和谐的种子。

2023年年底,王某通过微信联系某装饰公司负责人李某,表示其经营的餐饮店需要进行升级改造。双方通过微信对施工时间、内容、金额等进行协商,约定由李某的装饰公司提供装修服务。达成合意后,李某设计施工图纸,经王某审核同意后,安排工人施工。施工过程中,李某根据王某要求增加部分施工项目,总价款合计16万余元。2024年,工程完工交付,王某验收后投入经营,但尚有2万余元工程款未与李某结算。李某多次催要,却如石沉大海。无奈之下,他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焦点在于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问题。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严丽娟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详细地审阅了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并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了合同履行的重要性和诚信原则。

“双方并未签订书面装修合同,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需依赖微信聊天记录来确认,现原告已经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交付被告使用多时,被告虽在接收后多次提出质量问题,但原告也已派人去维修解决,此后被告未再就相同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应视为相应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至于现在被告提出的质量问题,严丽娟指出,因交付使用较长时间,无法确定系使用还是装修本身造成,且被告在原告多次催要的情况下,针对现场出现的多处问题提出以16万元结账的要求,被告承诺尾款2万元会尽快还款。同时,法官建议双方能够互谅互让,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严丽娟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了对立情绪,开始理性地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于本月月底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装修款1.7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严丽娟告诉记者,此次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它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装饰装修合同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她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务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要在合同中做出详细且清晰的约定,切不可因一时疏忽而埋下纠纷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