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云听证”相对不起诉案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3月27日A06
日期:03-27
本报讯(通讯员 李健倩)2月7日,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该案嫌疑人左某假冒僧人身份,虚构代烧香祈福、保平安等事实,实施诈骗,共骗得人民币合计6000余元。案发后,左某已经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了谅解。
调查了解发现,左某为筹措妻子手术费欠下外债,仍有十几万元尚未偿还,且检察官主动与左某工作单位和住所地的司法部门沟通调查,均得到正向反馈。因此,考虑到左某诈骗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前科劣迹,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如提起公诉对其正常生活、工作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经商议,检察机关拟对左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2月27日,考虑左某工作性质及妻子术后需要照顾等原因,检察机关决定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案件定性以及不起诉理由、法律依据进行着重阐述。听证员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提问与讨论。经过深入分析和评议,一致认为,该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