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质效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3月27日A06
日期:03-27
2023年7月以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质量管理新模式,推动繁简分流,强化内外协同,引入专家咨询,有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高质效开展。
“我们认为,本案中,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已达成刑事和解并且赔偿到位,被不起诉人认错悔过态度良好,不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近期,天宁区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举行听证会,听证员在审查案卷材料,听取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及公安机关的意见后,发表了听证意见。
“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我们将‘可处罚性’作为案件审查核心问题。通过检察听证等方式,我们可以充分听取行政主管机关、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的意见,并作为案件审查的重要参考。”该案承办检察官说。为了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的精准度、时效性,该院通过繁简分流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确保案件质效。
从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行政检察部门同步告知被不起诉人将会对其行为是否应承担行政责任进行审查,到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制发检察意见,再到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天宁区检察院运用全过程内部协同,提升案件审查精准度。
2024年6月以来,为最大化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质效,该院决定采取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策略,从案涉罪名、人数、情节初步判断案件的复杂程度,依据复杂程度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办理。
对于简单案件,采用表格化审查报告模板,承办人可以对15项审查要点进行要素填空,化繁为简,节约办案时间。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简易程序办结反向衔接案件105件,其中72件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3%。
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在刑事检察部门拟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行政检察部门便同步审阅案件卷宗,提前熟悉案情,受理案件后综合运用检察听证、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公开审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案件涉及市场监管、网络金融等领域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问题时,该院还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举。一方面与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就处罚依据、可处罚性等问题凝聚共识;同时,聘请行政执法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高校教授参与案件研讨,就可处罚性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依托外脑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案件审查的精准度。
“行刑反向衔接是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质效,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至关重要。”该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称,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内外协同,就“可处罚性”进行课题化研究,持续做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