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官指导修订村规民约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3月21日A06
日期:03-21
本报讯(通讯员 吕伟强 记者 翟敏)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张甸法庭干警应白米镇新华村村委会邀请,来到新华村,开展村规民约修订指导工作。
据介绍,新华村村委会在修订《白米镇新华村村规民约》《新华村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专门规约》过程中,对部分条款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存在诸多疑问,于是向张甸法庭寻求法律指导。接到需求后,姜堰法院高度重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艳组织法庭干警对村规民约进行全面讨论,针对该村实际情况,又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初步修订建议。
座谈会上,薛艳与村干部逐条分析村规民约草案,重点对“婚约彩礼”“垃圾处理”“奖惩机制”“纠纷处理”等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多条修改建议和意见,确保村规民约“不越法律红线、不丢乡土温度”。新华村党支部书记表示,法院的实地指导解决了村委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拿不准”“怕越界”的困惑,修订后的条款更贴近村民生活,也为后期村规民约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了解到后续,张甸法庭将继续与新华村村委会保持密切沟通,跟进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化解矛盾、凝聚共识、促进和谐的“金钥匙”,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