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开展专项行动 优化社矫对象外出审批流程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3月04日A01
日期:03-04
本报讯(通讯员 高发壮 应晨 记者 张旭)“简化申请外出审批流程,解决了我所面临的难题,感谢检察机关和司法局能认真研究,及时回应一名社矫对象的呼声,我一定配合矫正,彻底改正以前犯过的错误。”近日,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走访社矫对象孙某所在公司、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时,孙某说。
“我现在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公司因经营重要事务有时候临时紧急情况需要我外出沟通,但外出请假需要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如果遇到需要紧急沟通的事项,就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能否在请假方面适当简化一下流程。”2024年10月,六合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时,社矫对象孙某反映的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经了解发现,孙某是某医药公司管理人员,负责对外联络、订立合同、参加行业交流等公司经营的重要事务。该公司年产值超亿元,与各行业交流比较频繁,时常有紧急外出的需要。由于孙某正在社区矫正期间,按照请假外出审批时限要求,有时会延误事项,导致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社矫对象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离开居住的区县(市),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因为请假程序影响了其正当权利的行使。为了维护社矫对象的权利,在特殊情形下有必要简化审批流程,保障社矫对象权益。”六合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金根表示,孙某的请求并不是个例,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明确的保障措施。
2024年11月,为畅通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通道,六合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社矫对象请假需求的优化举措。
今年初,六合区检察院收到区司法局检察建议回函,表示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已经在全区部署开展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专项行动。根据《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区司法局对因企业经营重要事务紧急情况申请外出的,依法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可以通过电话、实时视频等形式先申请,后补办手续。孙某的几次因紧急情况申请外出活动均简化了审批流程,保障了企业经营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