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执行让爱不再“欠费”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28日A03
日期:02-28
本报讯(通讯员 陈怡 记者 翟敏)与财产权相比,探视权是当事人实现亲权的一种方式,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近日,镇江市丹徒区法院通过线上多轮沟通,善意执行帮助双方解开心结,续写亲情温暖。
2017年,王某(女)与李某相识,两个月后“闪婚”,2019年生育一女。婚姻期间,两人因性格不合在生活琐事上争吵不断,2023年王某带着女儿回到外地娘家居住,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确定女儿抚养问题,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王某与李某自愿离婚;婚生女由王某领带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各半承担,李某探视女儿的具体事项由两人自行协商;李某自愿补偿王某50000元。可是,两人离婚后愈发互不信任,在补偿款、抚养费给付和女儿探视问题上来回扯皮,以至于李某支付第一期抚养费后便不再履行义务,补偿款也未给付,王某因此不再允许李某探视女儿。几个月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高倩浏览卷宗材料时,发现两人都曾争取过孩子的抚养权,且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猜测女方应当是出于对孩子权益的维护,而男方是出于对孩子的思念,才会闹得不可开交。于是,法官与两位当事人取得了联系,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并从孩子成长角度背对背展开释法说理。
因两人不在同一城市,经多轮线上沟通协调,双方均愿意听取法官的建议,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详细规定,确保双方按照“规矩”行事,不再为此拉扯。
最终,两人签订了补充协议,李某主动支付了5万元补偿款,补齐了前期未支付的抚养费,收到款项后的王某也放下心来,对法官表示了感谢。与此同时,法官也嘱咐两位当事人,为人父母要做好榜样,互相理解、诚信行事、和善为人,双方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一起抚养孩子长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