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帮助 五名被告人被判刑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25日A08
日期:02-25
在明知是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的前提下,有些人依然选择铤而走险,牟取不法利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案件。
2020年6月,郑某明知赵某(另案处理)为赌博网站提供网上支付通道,仍为其提供广告发布、信息传递等帮助。后来郑某在赵某安排下加入有赌博网站人员及吴某、钱某等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帮助人员参与的多个QQ群,通过互传信息的方式帮助境外赌博网站支付结算。截至案发,郑某共计获利6万余元。
孙某在QQ群中看到有人在出售“跑分平台”,用于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代收服务,于是从不同渠道购买了相关“源码”,开发了自己的“闲鱼跑分平台”,租给他人使用以牟利。截至案发,孙某共计获利12万余元。
吴某、钱某租用孙某提供的“跑分平台”,通过虚构商品交易生成二维码,编译上传至赌博网站,提供充值服务收取赌资牟利。周某明知钱某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仍按照钱某授意为其管理QQ群。截至案发,钱某、周某、吴某分别获利13万余元、3万余元、11万余元。2020年7月,郑某、孙某、吴某、钱某、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等五人明知是赌博网站而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均系从犯、部分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二万至五万三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郑某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该案中,多名被告人作为赌博犯罪的“中间商”,为境外赌博网站发布广告、传递信息、搭建平台、帮助结算,其中被告人孙某更是利用合法网络平台的代付功能与赌博网站建立链接、收取赌资,企图用合法网络交易的外衣掩盖非法赌资结算行为。结合该案被告人进行资金结算的客观行为以及对行为人主观明知程度的推定,法院对搭建与境外赌博网站建立链接的支付平台并为其提供结算帮助的,依法认定为上游开设赌场的共犯,对明确区分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