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共筑和谐校园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25日A06
日期:02-25
本报讯(通讯员 胡凡 记者 王晓红)近日,睢宁法院王集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校园纠纷案件,维系未成年人之间的感情,避免矛盾升级,共筑和谐校园。
原告小明(化名)与被告小华(化名)系同学。2024年1月4日,被告小华与原告小明因口角产生争执、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小明左侧鼻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小明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费用。因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小明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睢宁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开庭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通过与涉事家长沟通、查看询问笔录等方式全面还原矛盾发生的经过,准确把握矛盾的焦点和受害方的诉求。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双方均为未成年人,且系同学关系,若处理不当不仅会激化两个家庭间的矛盾,更会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向双方阐明相关法律利害关系,结合案情释法说理;另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孩子今后作为同学和平相处。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小华家长赔偿原告小明1.9万元,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