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措施 支持群众生育养育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21日A01
日期:02-21
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2月20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解读介绍。
据了解,《若干措施》注重务实创新,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政策,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15条。
《若干措施》提出了针对性支持政策举措,为生育减负、为生活提质。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今年3月1日起,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去年7月1日起,我省已将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和分娩镇痛等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围绕加强妇女儿童医疗服务、托育服务、儿童发展和保护提出了6条措施,为“最柔软”的群体筑牢“最温暖”的健康港湾。
在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中,“养”的支持是关键一环。《若干措施》多维度强化政策支持,努力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加强住房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强化职工权益保障,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