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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视角探讨家暴处理及优化路径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20日A07

日期: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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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家暴事件如同隐藏在家庭暗处的“定时炸弹”,频频暴发,给受害者的身心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严重破坏家庭和谐,也对社会秩序的稳定构成挑战。家庭暴力的形式多样,除了直观的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性暴力以及经济控制等隐蔽形式。这些暴力行为往往长期存在,受害者深陷其中,不仅承受身体上的疼痛,更遭受精神上的折磨,对其心理健康、人格发展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有的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法律困境

如此严峻的家暴现状,背后是重重法律困境。正是这些法律层面的不足,使得家暴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受害者难以获得充分的法律救济。

法律界定模糊。在《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中,虽然对家庭暴力的范畴进行了明确,涵盖多种侵害行为并列举表现形式,但在实践中,对于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的法律界定仍存在模糊之处。例如,在精神暴力方面,对于持续性的辱骂、威胁达到何种程度构成家暴,缺乏明确的量化标准;性暴力中,一些隐蔽性较强的行为认定也存在困难。经济控制方面,如何界定限制家庭共同财产使用的程度属于家暴范畴,也缺乏具体细则。这种模糊导致执法和司法机关在判断时缺乏明确依据,难以准确认定家暴行为,影响对受害者的保护。

制裁力度疲软。现行法律体系在惩处家暴施暴者时,力度难以形成有效威慑。在相关规定下,一些轻微家暴行为常被当作普通家庭纠纷处理,未及时依据法律进行制裁。即便施暴者被追究责任,依据现有法律,刑罚多为较轻的缓刑或拘役。如在一些多次家暴案件中,按照现行法律量刑,施暴者受到的惩罚与受害者所遭受的严重身心伤害不成正比,无法充分体现法律的惩戒和预防作用。

证据规则严苛。依据现有的民事和刑事证据规则,家暴案件由于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受害者在收集证据时面临极大困难。传统证据规则过于倚重如物证、书证等直接证据,而对受害者陈述、间接证人证言采信度低。例如,在一些家暴案件中,受害者及时报警,但由于缺乏现场物证,仅靠自身陈述和邻居的间接证言,很难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导致家暴事实难以认定,受害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应有的救济。

破解路径

明晰家暴程度判定标尺。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细化家暴程度判定标准。可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或指导案例,明确各种家暴行为的判断标准。对于身体暴力,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相关标准,细化不同伤害程度对应的家暴级别;对于精神暴力,借鉴心理学专业评估指标,制定精神伤害的认定细则;经济控制方面,明确限制家庭财产支配达到一定时长或金额比例可认定为家暴。通过法律条文的细化,为执法和司法提供明确依据,确保受害者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强化法律制裁威慑效应。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专门的家庭暴力罪,根据暴力行为严重程度、施暴频率、伤害后果等因素,制定相应的量刑幅度。对于初犯且情节较轻的家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对于多次施暴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新设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并加大罚金力度。同时,建立家暴犯罪记录档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其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在就业、信贷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从法律层面提高家暴违法成本。

优化家暴证据采信规则。从法律层面适当降低家暴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明确在证据采信中,综合考虑案件的特殊性。认可短信、邮件、社交媒体记录等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明确间接证人证言在家暴案件中的证明力。对于受害者在紧急情况下的报警记录和陈述,法律应明确赋予其较高的证据效力。此外,执法和司法机关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家暴证据收集和审查的指导,提升办案人员依据法律处理家暴案件的能力,确保受害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