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高邮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协议签订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19日A01
日期:02-19
本报讯(记者 丁平 通讯员 王帅)2月18日,环高邮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签约仪式在扬州举行,扬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江华出席活动并致辞。天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琼,盱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庚,扬州经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国凡出席活动并讲话。三地法院共同签署《环高邮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并介绍涉高邮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环高邮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从目标、原则、组织、机制及内容、附则等五个方面探索构建环高邮湖流域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要求协作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配合密切、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增强环高邮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积极推进高邮湖治理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环高邮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高邮湖位于江苏省高邮市、宝应县、金湖县以及安徽省天长市交界处,水域总面积760.67平方公里,为全国第六、江苏第三大淡水湖,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栖息着丹顶鹤、白鹭、东方白鹳等众多国家重点保护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