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2-06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昆山一老板被判诈骗罪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17日A02

日期:02-17
字号:
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资讯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昆法宣)医保基金是民众的“健康守护金”与“生命保障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发展与民生福祉,任何动“歪心思”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最终都将自食其果。日前,昆山市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因冒用他人医保卡被判刑。

2022年6月28日,某汽车维修店员工小袁在店门口滑倒受伤,致多处骨折,该店经营者郑某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因小袁未缴纳医保,郑某与小袁商量后,使用存放在郑某手里的小吴医保卡为小袁办理就医、住院手续。在住院手术期间,小袁向医生谎称自己系小吴本人,并以小吴名义在就医文书上签名捺印。小袁后续出院及复查时,郑某均使用小吴的医保卡为其办理手续、结算医疗费用,共计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5.8万余元。

案发后,郑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将钱款全部退还至医疗保障基金。此外,对于小袁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侦办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医保基金5.8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郑某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承办法官表示,医保基金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违规使用报销医疗费用,属于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切莫心生歪念,触碰法律高压线。同时,市民也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将自己的医保卡管理好、使用好,不能随便交由他人保管或“借卡”给他人去“消费”,共同维护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治病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