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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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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以法为“针” 以情为“线”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14日A04

日期: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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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近年来,扬中市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积极延伸职能,以法为“针”,以情为“线”,缝合亲情裂缝,织补家庭和谐,让和睦之风浸润万家,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和谐幸福。

倾心调解

守护“桑榆”安享晚年

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原告老人膝下有三个女儿,之前老人一直由小女儿照顾,现在小女儿因身体手术无法正常单独照料母亲。而三个女儿因一些琐事发生过矛盾,对如何赡养自己的母亲持不同的态度,老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解决赡养问题。

案件首先进入调解程序,驻法院人民调解员朱沪生在耐心倾听各方的陈述后,了解到矛盾的起因和焦点,在充分征询老人的想法和要求基础上,拿出了一个具体赡养调解方案,为这个家庭规划制定赡养方式,特别在精神抚慰上作了明确要求,各方都表示同意和接受,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倾心的调解让一度反目的姐妹化干戈为玉帛,老母亲也露出满意笑容。

近年来,扬中市法院以“案结事了家和”为矛盾调处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从根源上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为爱发“令”

育护“青苗”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如何立足审判职能,引导家长“依法带娃”?扬中法院以位于开发区法庭的“家庭教育指导站”“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指导站”为依托,构建“法官+心理辅导室+志愿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一方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沟通、教育引导,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开设教育专家讲座、父母成长课堂和儿童社会情感课程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千家万户守护爱的港湾。

记者了解到,在探索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环境、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新路径的同时,扬中法院还创新打造“家宁行动”项目,通过建立健全心理干预、协作联动、家庭教育指导等级制,打造集案件审理、教育引导、犯罪预防和宣传服务“四位一体”的家事审判工作品牌。两年来,累计开展家长课堂、亲子研学、模拟法庭、心理辅导等活动20余场次。

充分尊重

用心化解家事纠纷

陈女士与章先生结婚多年。2021年,陈女士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肺部阴影,前后共花费检查、住院等医疗费2万余元,而该病还需要长期治疗。在此期间,陈女士多次打电话给章先生要求支付医疗费,但章先生拒绝给付。因此,陈女士将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同一时间,章先生起诉陈女士,要求离婚。

该案纠纷持续时间长,且背后隐藏着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虽为两个案件,但归根结底是一个心结,承办法官决定并案处理。

调解中,承办法官坚持做好“家事”文章,展开“背对背”调解法,一边劝导章先生拒绝给付医疗费用的行为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一边劝解陈女士因双方长期处在分居状态,说明没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应放下心理包袱,没有必要束缚彼此。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章先生一次性支付陈女士各项费用10余万元,陈女士与章先生自愿离婚。

近年来,扬中市法院聚焦审判实践,仔细梳理分析家事纠纷形成原因、案件类型、矛盾焦点,加强与妇联、民政等单位的协作联动,共同抓好家事纠纷多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