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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学跆拳道受伤 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11日A08

日期: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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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郭敏 吴婷

如今,不少家长为了让孩子多才多艺,都会给他们报各种课外培训班。尤其是像跆拳道、篮球这些有竞技性的课程,受到广泛欢迎。但是当未成年人参与竞技性培训班受伤时,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徐州经开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学习跆拳道受伤产生的身体权纠纷案件。

2022年10月2日,12岁的帅帅在跆拳道馆学习时,听从教练安排手持脚靶做演示时,被教练踢中左手小拇指后出现手部肿胀淤青。下课后,帅帅母亲向馆长秦某反映了该情况,秦某叮嘱采取冰敷的方式会缓解肿痛。随后帅帅便回家休息,没有再次进行跆拳道学习。

2022年10月11日帅帅疼痛难忍,医院诊断为手部挫伤,于10月12日进行“左手第5掌骨骨折复位内固定手术”住院手术治疗,于10月16日出院。出院后,帅帅按照医嘱于2023年1月2日进行“左手第5掌骨骨折复位内固定装置取出术”第二次手术,于2023年1月3日出院。

在帅帅治疗期间,跆拳道馆垫付医疗费1.4万余元。后帅帅与跆拳道馆因后期治疗费产生分歧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庭上,被告跆拳道馆辩称,跆拳道运动具有一定风险性,家长将孩子送到跆拳道馆学习,应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做好准备。此次配合教练演示属于意外事件,他们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帅帅受伤是在教学后的十天,没有证据证明受伤是在教学时受到的伤害。而且已经帮助支付一定费用的治疗费用,不应承担后续其他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跆拳道培训机构作为其他教育机构,对在其上培训课的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该案中,跆拳道馆教练安排帅帅做教学演示时是在跆拳道上课期间,因教练演示不当行为造成帅帅受伤。该教练的行为系从事职务行为,对帅帅受伤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应由跆拳道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跆拳道馆再次赔偿帅帅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8000余元。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