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巧调解 握手言和解心结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2月07日A06
日期:02-07
本报讯(通讯员 张旋)近日,常州武进区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区域改建引发的邻里纠纷。
甲某与乙某系上下楼邻居,甲某家在楼上,乙某家在楼下。2024年中下旬,乙某发现甲某违规将卧室改造成卫生间。乙某认为这给其造成了噪音困扰引起心理不适,以及潜在的后期渗水、漏水等风险,严重影响其生活,但双方就此事沟通未果,乙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甲某拆除增设部分,将卧室恢复原状。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婷玉认为此案件本质上是相邻关系纠纷,若处理不当可能激化矛盾造成纠纷升级,不利于纠纷彻底化解,更有损邻里和睦。于是,承办法官采取“宜调不宜判”的思路对案件进行处理。
承办法官在充分征询双方意见后,搭建微信调解群,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陈述案情。甲某表示已将案涉房间改为储物间,但乙某认为需要亲自现场查验,甲某予以拒绝。为更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到现场查看,视情况进行调解工作。一开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并通过“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甲某释法明理,强调作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另一方面,也向乙某传达了理解与宽容的重要性,倡导邻里间应相互体谅,共同维护和谐的居住环境,以此安抚双方的情绪,并以“和为贵”的理念引导双方将心比心、互相谦让,双方激动的情绪才得以平复。最后乙某同意撤诉,甲某表示后期会注意使用,不影响乙某的正常休息。至此,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