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瑞律师事务所经本所全体人员会议决定,拟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本所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淦明 联系电话:13852619711。 江苏广瑞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21日
江苏广瑞律师事务所经本所全体人员会议决定,拟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本所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淦明
联系电话:13852619711。
江苏广瑞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