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公益诉讼推动驾校补税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16日A06
日期:01-16
本报讯(通讯员 朱斌 胡健华)“经过核查,发现全市共有6家驾校未如实申报收入问题,已经责令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0.9万元。”2025年1月5日,经兴化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当地税务机关回复称,已经督促相关驾校补缴了相关费用。
2024年9月,兴化市检察院向大数据要战力,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税收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运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偷逃税款监督模型”,经过对辖区驾驶员学员数量、培训费用、全市驾校税收申报额等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部分驾校纳税申报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情形24条,可能存在未如实申报收入行为。
2024年11月7日,该院向税务部门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对辖区内驾驶员培训机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逃避纳税义务情形的,责令限期补缴应纳税款。
检察建议发出后,兴化市检察院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共同分析纳税申报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的原因,发现以往纳税方式以驾校自主申报为主,税务部门并不掌握其真实经营情况,无法对偷逃税款行为进行主动监督。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税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对驾校纳税额的有据可查,确保相关税款按时足额征缴。经“驾校自主申报+税务部门全面核查”,发现自2022年以来,辖区内共有6家驾校未如实申报收入共计1936万元。税务部门责令补缴税款及滞纳金3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