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1-1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洪泽湖流域环资法庭 案发地审理非法捕捞案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15日A02

日期:01-18
字号:
版面:第[db:版面标题1]版: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刘畅 杨平)近日,盱眙县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泗洪县界集镇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把法庭“搬”进案发地,现场“以案说法”。泗洪县人大代表及附近百余名群众旁听案件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为非法捕捞,花费数万元购买大马力快艇1艘以及电捕鱼设备。2024年6月24日至25日夜间,被告人吕某、姜某明知洪泽湖水域处于封湖禁渔期,仍先后两次驾驶快艇至洪泽湖界集镇水域,使用电捕方式捕捞水产品共计600余千克,部分销售后非法获利2200元。

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及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快艇、电捕鱼设备。

记者了解到,由于电捕、拖网等捕捞方式捕捞量大、收益高,近年来,非法捕捞犯罪渐呈团伙化、职业化、链条化特点。行为人不惜花重金购买“三无大马力快艇”专门实施非法捕捞,严重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也给水上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隐患。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此类非法捕捞行为,坚持全面退赔、全链条追责,以司法之力守护大湖境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