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集中宣判62人获刑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15日A02
日期: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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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黄则贤)近日,启东市法院对被告人陈某、雷某、胡某等62人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集中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对6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2019年11月开始,陈某、雷某等62人陆续加入缅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提供话术、虚假App、帮助收取赃款的“水房”、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料商”以及贩卖微信、支付宝账号信息的“号商”等,通过管理各诈骗团伙实施贷款诈骗、招嫖诈骗等犯罪行为。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雷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胡某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被告人雷某、陈某等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综合上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