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解学院 首期培训班成功举办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13日A01
日期:01-13
本报讯(通讯员 扬法轩 记者 丁平)1月9日,江苏调解学院首期培训班在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开班,首期培训以“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为主题。
本次培训由扬州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主办,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调解学院承办,扬州驻法院人民调解员、各县(市、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物业管理协会代表等150余人参加为期2天的培训。
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清以“社会治理及其法治化实践”为题做主旨报告;省高级法院民六庭庭长陈飞翔、盐城市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吴海龙、浙江省诸暨市法院枫桥法庭庭长杜敏丽分别以“民法典与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解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题作专题报告;扬州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徐李华以“基层调解语言沟通与技巧”为题进行实践教学;昆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赵雅婷就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进行分享交流。
本次参加培训的150余名调解员都是长期在一线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和调处物业纠纷的主要力量,他们表示此次培训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还有具体的案事例,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