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去年交叉执行案件761件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10日A04
日期:01-10
本报讯(记者 陈坚 特约记者 顾建兵)1月7日,南通中院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罪、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进展与成效。2024年,全市法院移送“拒执罪”线索355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10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4件;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18件。法院已依法作出有罪判决107件,线索移送数、立案侦查数同比较大幅度提升,判决案件数保持全省前列,有力威慑了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推动了一批案件自动或主动履行。
交叉执行,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举措。对基层法院报请交叉执行的案件,南通中院执行局逐案进行审查挑选,并全流程跟踪,确保案件办理高效推进。2024年,全市法院共开展交叉执行案件761件,其中督促执行237件,指令执行98件,提级执行33件,协同执行366件,集中执行27件。交叉执行后,取得实质进展案件328件,执行到位3.67亿元。
本次发布的八则典型案例,通过将案件办理与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等紧密结合,达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预期效果,获得了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广泛认同。其中在一起交叉执行典型案例中,马某与仝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如皋法院判决仝某返还马某两台液压机。执行中,经现场查勘,两台液压机存放于常州市武进区某村,由案外人刘某实际控制,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有其他债务纠纷,寄希望以该机器抵偿自己的债权,拒绝交付。如皋法院依托协同执行机制,层报省法院,在省法院、南通中院、常州中院、如皋法院、常州武进法院三级五家法院执行局多次现场释明、协同执行下,刘某最终配合执行,将机器交付申请执行人。该案入选江苏法院2024年交叉执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