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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的天平不“倾斜”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10日A04

日期: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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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郭法官,您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啊,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了,我那两个狠心的女儿还是不给我养老钱啊。”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家事法庭的立案窗口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嘴里不停说要找这里的郭法官,边说边抹眼泪。

“老人家,您先不要着急。”郭炳楠连忙搀扶老人,让他坐下来。郭炳楠是家事法庭专职负责“赡养、抚养、扶养”(以下简称“三养”)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的法官助理。2023年8月,该院探索实行“三养”案件“立审执”衔接配合一体化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家事纠纷。

老人姓王,他和老伴周某共有三个子女,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王某和周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且身患多种疾病,需要经常看病吃药,平时靠养老金仅能满足吃住,但生活难以自理。希望三个子女能够对其轮流照顾,但是三个子女总是推脱,无奈之下才具状起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虽然还没完全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但需要他人生活上的协助,综合考虑原被告收入以及钟点工支出的市场行情,判决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承担赡养费800元,医疗费三人均摊,凭票结算。两女儿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材料我们收下了,我们会尽快联系你两个女儿。”

自“三养”案件“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实行一年多以来,郭炳楠经手了许多这样的案子。这类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矛盾突出,诉讼双方互不相让。“三养”费用往往需要长期给付,非一时之功,只有通过解开双方心结,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才算是真正的“案结事了”。望着老人蹒跚离去的背影,郭炳楠心中唏嘘不已。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前的督促程序,驻庭人民调解员张稀玲打电话给老人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向其直言:父亲年轻时候犯过事,她们从小受尽了同学的嘲笑,小时候也一直跟着母亲和外婆生活,跟父亲感情不深。

“一开始大家关系都还可以,直到父亲家的老宅拆迁,拿了两套房产,跟我们一声招呼不打就将房子给了儿子。我们条件是还可以,但儿子家也不差啊。我们心里能好过吗?”讲到心中的委屈,两个女儿双双落泪。

几轮工作做下来,两个女儿依然不愿意给钱。郭炳楠随后将双方约谈到法院。考虑到双方矛盾已深,郭炳楠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

“我们现在靠着儿子,天天看儿子生活那么辛苦实在于心不忍,想着两个丫头条件好,就把房子给儿子吧。有时候夜里睡不着想起来,心里对两个丫头是有愧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不算一个好父亲……”触及记忆深处,老人落下泪来。

接着,郭炳楠找两个女儿谈话。一开始,两个女儿还是坚持不给赡养费:“他之前是怎么对我们的,又是怎么对儿子的,现在老了病了才想起我们来,您觉得我们该给吗?”

两个女儿越说越激动,郭炳楠安抚道:“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父母,你们父亲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刚才谈话的时候看得出来他很后悔……”

调解室内一时沉默,末了,两个女儿叹了一口气互相对视,彼此会心:“法官,您的意思我们明白,赡养费我们会给的。但我们也相信,付出是相互的,今天就我们先迈出这一步。”

话毕,两个女儿当场履行了两个月的赡养费和部分医疗费。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不知怎的,老人又红了眼眶。

“行了爸,我们送你回家。”两个女儿各自挽起父亲的臂膀,扶着腿脚不好的老父亲走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