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改门起纠纷 法官上门化干戈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10日A03
日期:01-10
本报讯(通讯员 范皓月)近日,宿迁宿城区法院速裁庭妥善处理一起因入户门改动产生的邻里纠纷。
赵某诉称,朱某未征得物业公司与赵某同意,便私自将内开门门框宽度、厚度进行了改变,导致赵某家的入户门无法更换安装。后通过物业公司与朱某沟通未果,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将入户门恢复原状,排除妨害。
为了早日化解邻里纠纷,承办法官前往现场查看,先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随后,承办法官在现场进行测量和比对,发现朱某家更换的入户门门框宽度和厚度均比原本交付时略有增加,导致赵某家入户门更换安装存在困难。
此时承办法官心中已经有了调解方案。承办法官劝导朱某:“你家的门框虽然只是增宽和增厚了一点,但确实影响到了邻居入户门的安装。”“法官,现在门装好了,如果为了他们家装门,拆除我们家的门,我可得损失好几千块呀。”
承办法官心平气和地继续说道:“这个年头大家买房、装潢都不容易,希望你们两位互相理解。虽然门框增大了一些,但请你们再去市场上问问,能不能找到现有情况下能够安装的门,也请安装师傅再想想办法,其中产生的费用由朱某来承担!”承办法官语重心长的劝说使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法官能体谅我的现实情况,我也愿意积极配合,多出的这部分费用我来承担。”赵某也大方谅解,并表示将积极寻找合适的入户门,尽快进行安装,双方握手言和。
不久后,承办法官便收到了赵某邮寄的撤诉申请书。随即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到,赵某家已经找到能够安装的入户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数百元额外费用由朱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