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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强化监督拧紧“安全阀门”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09日A05

日期: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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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李飞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为持续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司法公正“核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理念,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切实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早介入,勤引导,助力侦查取证工作更规范

该院开展区域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情况调研,对近三年办理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特点、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就企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提前介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调查机制等方面进行归纳梳理。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共同会签《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执法调查的实施意见》,对提前介入事故调查、引导调查取证、纠正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该院检察官在侦查人员的陪同下,对金坛某公司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现场进行了走访,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类型、非法存储行为的认定和事故责任等方面需要的证据材料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现场发现仍留存有大量危险化学品,为确保安全,公安部门在固定证据后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运。

抓督查,强整改,织牢事故隐患“排查网”

该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逐步深入辖区新能源企业,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巡查整改工作。

先后多次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对光伏太阳能电池板制造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巡查,共计发现安全生产领域1处重大隐患、16处一般隐患,已督促完成隐患整改13处,其他4处隐患正在逐步整改中,相关企业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定时间表,对正在逐步整改的4处隐患责任到人,确保劳动者在安全无忧的环境下从事作业。

在办理罗某某、谈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时,该院根据新能源企业特点,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团体,推动涉案企业修订完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抓共治,强责任,下好安全生产“一盘棋”

该院主动破除企业侥幸安全生产根源性隐患,先后深入30余家企业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持续分类开展锂电池企业火灾事故等综合应急演练活动,以案示警、以演促练、以练促防,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危机处置和避险逃生能力,全力确保新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同时,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对照锂离子动力电池工厂安全风险管控标准指南,督促锂电池制造及相关产业链生产企业认真贯彻学习专业标准,共同指导帮助企业对标提升,进一步强化新能源企业及一线员工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刑事和行政违规操作风险。

安全生产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金坛检察院2024年共办理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检察案件13件14人,其中罗某某、谈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最高检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该院将依法惩治犯罪与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紧密结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