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前督促 先“治未病”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07日A06
日期:01-07
本报讯(通讯员 刘云琦 管云荷)“法官,我们愿意履行。”“法官,我把钱带来了,可以现场就交接。”近日,张家港市法院适用执前督促程序,成功执前和解一起案件。
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张家港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后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B公司经营正常,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为促使案件快速高效化解,法院决定适用执前督促程序。
进入执前督促程序后,调解员联系了B公司,对其进行释法明理,通过类案分析,告知其同类案件拖延执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并积极与双方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调解员耐心工作,B公司充分了解了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主动与A公司进行沟通,并相约来到法院,B公司将40余万元现场交付给B公司,该案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