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以刑事和解促轻罪治理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02日A07
日期: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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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者不认罪,被伤者不谅解,亲兄弟恩怨何时了?当事人的沟通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不仅聘请了专职调解员,还巧用“中间人”,尝试与赵某甲夫妇信任的村干部及赵某乙的儿子取得联系,经过十余次从法、理、情三方面耐心释法说理,赵某甲夫妇表示认罪,并愿意尽力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寻求谅解;赵某乙由先期的不谅解,到可以谅解但需要赔偿20万元,再到赔偿10万元并愿意谅解,和解工作从不可能变为可能。
2024年11月13日,在通州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室,赵某甲夫妇当场给付被害人赵某乙包含治疗费用在内的各项费用、损失共计10万元,赵某乙出具书面谅解书,最终,兄弟俩握手言和。11月25日,通州区检察院对赵某甲、李某某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适应犯罪结构轻刑化的新形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州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设立调解室,通过健全轻罪案件和解调解机制、细化预交赔偿金数额标准、聘请专职调解员、邀请基层干部共同参与等多元化方式,快速化解16件因家庭邻里纠纷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刑案件和解率同比上升6.5%,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