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吴中为50余名劳动者讨薪39万元_江苏法治报_2025年01月02日A05

日期:01-02
字号:
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徐谦牧 苗玉飞

本报记者 郎建强

股东发生纠纷、负责人消失不见,梅盛公司(化名)长期逃避支付工资,50余名劳动者遇到了“讨薪难”。近日,在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的努力下,他们终于领到了共39万元的工资。

2022年,张甲、王乙、陈丙、李丁四人共同成立梅盛公司,从事服装生产,由张甲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单、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该公司发放工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当月发放,有时推迟到下月发放,都取决于收到货款的时间。

起初,服装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公司陆续招募了几十名工人。然而2024年初,因一批服装质量发生问题,且经营管理不善,公司迟迟拿不到尾款,导致资金链断裂,职工工资暂停发放。面对职工的催促,负责人张甲一直以核对账单等理由,持续拖欠职工工资。

随后,职工将梅盛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况向人社部门举报。人社部门在该公司办公室门口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该公司仍拒不支付。人社部门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侦查完毕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吴中区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工资清单等,确定了欠薪数额名录,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原来,4位股东并不是口袋没钱,他们只不过因为谁先出、出多少始终争执不下,有的不愿沟通,干脆玩起消失。

“一旦被判刑,会产生犯罪附随后果,在个人信用、公司交易、子女升学就业等方面都可能受到限制。此外,股东的纠纷可以坐下来好好沟通,但员工们都需要养家糊口,要学会换位思考,不是吗?”检察官持续耐心释法说理,希望他们能履行公司责任,早日支付欠薪。

最终,4人终于协商一致,根据各自份额支付了50余名劳动者共约39万元的工资。考虑到该案工资已支付到位,取得职工谅解,吴中区检察院对该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为了保证“罚当其错”、避免“不刑不罚”,该院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人社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人社部门采纳检察意见,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目前,该罚款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