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裁判文书的方法与举措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31日A07
日期:12-3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家发展中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更是国家治理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
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融入裁判文书,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裁判文书,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司法工作者在司法过程和结果中尊重和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司法工作者通过司法活动,继承、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司法工作者通过释法说理的裁判文书挖掘阐发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助于加强释法说理提升司法公信。
笔者认为,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裁判文书的方法而言,大致包括识别方法、适配方法和论证方法。识别方法指司法工作者识别并选择以何种方式呈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方法。一方面,司法工作者要仔细研读古代经典书籍和文献,把非优秀的传统文化排除在识别范围,如迷信、陋习、愚忠等。另一方面,司法工作者要总结并凝练阐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语言。适配方法指司法工作者在引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把握其与法律规范的关系的方法。一方面,司法工作者要发展引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规范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空白规范、兜底条款、特定法律概念。另一方面,司法工作者要确立法律规范适用的先后顺序,做到“情理法”的融合。论证方法指裁判文书论证所引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方法。一方面,司法工作者要类型化把握论证方法,结合具体案件,强化引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方法。另一方面,司法工作者要进一步提升论证方法的功效,形成讲明法理、说明道理的良好状态。
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裁判文书的举措而言,大致包括业务学习与数字运用。业务研讨指司法工作者在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要从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三个方面进行识别与解读。必要时,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法院可邀请历史文化、地方志领域学者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进行讲解,及时学习与了解。此外,业务学习宜探讨何种类型案件、何种程度纠纷需要何种释法说理。数字运用指借助自然语言识别、视觉与图像处理等技术,为司法工作者寻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智能辅助。特别要指出的是,应提升数字运用的人机协同,避免生搬硬套。此外,数字运用还要优化类案检索制度。法院通过司法人工智能提高类案检索的广度与精度,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效率。
(作者单位: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