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31日A02
日期:12-31
(上接1版)法院及时与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及属地司法局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查看,发现原告房屋仍有积水痕迹,存在相应损失。经过法院多轮引导,并积极联动属地司法局、基层组织及有关单位,被告同意实质解决原告诉求,对原告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为彻底解决隐患,法院积极联络有关行政部门,推动由属地政府牵头多个部门为该小区铺设了排水量更大的下水管网,小区存在的排水不畅问题得以解决。
今年以来,我省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此次发布的张某传等人不服某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不予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复议案的办理,对于把更多行政争议吸纳和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尤其是推动源头化解、关口前移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此外,本次发布的案例还有某加工厂诉某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行政协议诉讼案、某市检察院诉某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公益诉讼案、某驾校不服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某公司不服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缴存公积金行政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