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协作再有新动作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31日A01
日期:12-31
本报讯(记者 丁平)12月30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推进会暨2024年年会在苏州市吴江区召开,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委员会政策法规部部长高扬,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苏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文表,嘉兴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健,苏州市吴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炳高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上海市青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正杰,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裘实,浙江省嘉善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汉忠分别通报司法协作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苏州吴江法院携手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法院,深入构建了包含29个协作机制、30个部门协同联动的一体化司法协作新格局。共同设立了示范区(汾湖)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和同里湖国家湿地公园司法生态修复基地,联合三地12家人民法庭组建“全域协同”法庭工作联盟,设立示范区线下“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的诉讼服务专窗,实现基层治理的三方共治;共同打造案件委派移送及跨域联合调解新模式,互认特邀调解员,汇聚多元解纷的三方力量。一系列创新做法为示范区的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活动现场,示范区三地法院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作备忘录》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身损害赔偿工作协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