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妻子适用类个人破产制度替夫还债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27日A04
日期:12-27
丈夫个人举债,到期却“不见踪影”,诚信妻子独自背负所有债务。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成功适用类个人破产制度,为诚信担保人提供了化解债务的新出路。
“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样不负责任地离开,留下我一个人。”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李某接受询问时,眼中含着泪光,声音颤抖。
2017年至2021年,王某因为资金周转问题,陆续向宋某、冯某等借款50余万元。王某是以个人名义对外借贷,借款大多并非用于家庭开支,但是在债权人上门催款时,李某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主动提出为丈夫王某所借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当场承诺会督促王某尽快偿还债务。
债务到期后,王某却玩起了“失踪术”,对家里老母和正在某重点院校攻读研究生的女儿不管不顾,留下李某独自面对巨额债务和家庭的重担。
宋某、冯某等面对王某的失踪,很是无奈。他们将王某和李某一同告上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承担还款责任,李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除了查封李某一家现在居住的老破小和冻结李某微薄的工资收入外,法院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社区调查中,执行法官发现李某一家生活十分拮据,平时省吃俭用,还需要支付孩子学费和老人的医药费等。李某虽然生活困苦,但她的诚信并未因此而减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某坚定地说。她主动向法院反映其财务状况,并要求法院联系所有债权人,希望在法院的协助下商谈债务解决方案。
海陵法院了解李某的经济状况及其坚持还款的决心后,非常同情其遭遇。承办法官立即帮助其联系申请人,向他们详细地介绍了被执行人的实际状况,并建议他们通过类个人破产制度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在法院的引导下,申请人被李某的诚意所感动,同情她的不幸生活,一致同意通过类个人破产制度对债务进行处理。于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债权人与李某达成债务清偿和解协议,根据协议,李某需要每月从工资中拿出固定的一部分支付给两位债权人,直至2034年11月,若债务人能每月按期足额支付,则免除债务人剩余债务。
“我们是被李某的诚信和坚韧所打动的。”申请人宋某在结案后说。冯某也点头同意,他们的眼神中都流露出对李某的敬意。
类个人破产制度的成功适用,体现了法律的温情,为陷入债务危机但诚实守信的债务人提供了化解债务的新出路。据悉,李某至今一直在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未发生逾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