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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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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我省发布第十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27日A02

日期: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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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12月26日,省法院、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发布第十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希望通过解读案例背后的文化价值,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融合,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卖家恶意发出空包裹

买家主张“假一赔四”获支持

某商贸行在电商平台经营家居店铺,承诺45天内发货、“假一赔四”。赵某在该店铺下单购买家具并付款6000余元,交易前一再与卖家确认是否系真实发货,得到肯定回复。随后,该商贸行声称已发货,并提供快递面单,但赵某收到4个空包裹,遂拒收。经赵某询问,该商贸行回复其工厂已停产,要求赵某申请退款。赵某拒绝并诉至启东法院,要求商贸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贸行明知不能发货仍故意隐瞒事实,并发出空包裹,致使赵某陷入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错误认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遂依法判决该商贸行向赵某退还货款并按承诺的标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据悉,本案判决支持“假一赔四”的赔偿请求,让商家为不诚信行为买单,体现了司法对商业欺诈、恣意毁约等失信行为的鲜明态度,有助于引导经营主体强化诚信经营理念,为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冷菜厨师跳槽被诉

属不当限制他人发展

竞业限制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若仅为了防止自身效益受到影响,滥用、曲解、扩大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范围,不仅违背了立法精神和职业伦理,也损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与良性发展。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竞业限制案颇具典型性。

周某曾系某餐饮公司冷菜厨师,从事拌黄瓜、煮毛豆等工作,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类似工作。后周某离职到另一家酒店从事冷菜厨师工作。原公司以周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周某仅是冷菜厨师,不足以证明其在工作期间获取了菜品制作技术秘密,将周某纳入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当限制了周某的就业选择权,协议应属无效,遂依法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高校教师组团作弊

售卖试题被追赃判刑

某高校教师郑某,担任该校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负责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其与钱某事先通谋,在考试前偷拍试题并高价出售给钱某,钱某又转售给刘某。后以刘某为首的组织考试作弊团伙,雇佣“枪手”答题,组织大量考生在考前记背答案,并将答案层层转卖,在全国十余个省市大范围传播泄露。案发后,涉案作弊考生被取消成绩、限期禁考。宿迁市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罪,遂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对其宣告职业禁止。法院对其他26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刑罚。

考试公平不仅关联人才培养,还关乎社会公平,关系国家发展。郑某为一己私利传播泄露试题不仅严重背离师德,更玷污了“至公”精神。本案依法惩治涉考试犯罪行为,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倡导真才实学,弘扬诚信社会风尚。

此次发布的八个案例中还有判令拾得现金者返还案,市政公司因管理不善承担林木砸伤行人的责任案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