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促推融资租赁行业规范经营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27日A01
日期:12-27
本报讯(通讯员 张晗庆 于佳虹 方学坤)近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就规范融资租赁经营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事宜,向江苏省融资租赁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收到积极成效。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相关纠纷诉讼也日益增多。南京中院在审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在审查租赁物适格性、设置合同条款合理性、行使取回权方式恰当性、合作机构监管有效性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官通过深入调研和实地走访,并经与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共商研判,向其发出了关于规范融资租赁经营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司法建议。
该份司法建议通过建议行业协会以推动稳健规范经营为抓手,引导融资租赁企业进一步回归行业本源;以推动优化合同条款为抓手,引导融资租赁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推动依法依规行权为抓手,引导融资租赁企业严守私力救济边界;以推动加强风险监测为抓手,引导融资租赁企业审慎选择合作机构,进一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回归“融资+融物”本源,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对该司法建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研究部署,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学习培训,论证推荐融资租赁合同示范条款、示范文本,倡导会员单位规范租赁物取回行为,鼓励打造自身风险管控体系和业务拓展渠道,积极参与融资租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着力实现源头共治、高效解纷,持续推进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