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案件受理一体化 办案质效大提升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26日A05
日期:12-26
“不管是案子还是人,只要受理后,都可以调动全院力量实现一体履职,案件办理质效大幅提升了。”《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一体化履职清单》出台以来,新沂市检察院已开展联合审查案件14次,排查各类风险案件4件,一体化受理案件30件,移送法律监督线索1条,案件受理质效持续提升。
近期,为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强化“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新沂市检察院发挥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一体融合的履职优势,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创新开展案件受理一体化工作,构建“案件受理一体化”新模式。该模式通过联合审查案件、双向研判风险、协同科学管理等,促进各业务部门纵向贯通、横向衔接,从前置审查、流程监控、人员调配等方面,全方位构建协同高效、上下贯通、深度融合的“大管理”格局,助推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根据前置审查结果,检察官认为,对高某某的判决存在前案判决刑期计算错误情形,现依法提请抗诉。”接收高某某案件当日,该院案管部门便组织刑检部门对法律监督线索、案件风险等进行全面、联合审查,及时发现该案存在的判决刑期计算错误的问题。案管部门将监督线索和案卷材料同步移送承办部门,承办人审查确认后依法提请抗诉,获得法院采纳。
高某某的案件办理过程是新沂市检察院“案件受理一体化”新模式的一个缩影。清单将案件受理与案件审查相融合,将实质审查作为重大疑难案件受理的前置环节,组织联合审查会议,邀请办案部门负责人、资深检察官等共同参与,围绕事实争议、监督线索等要素进行审查。
根据审查结果,对案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减少周转环节,对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及时移送办案部门处理,提高审查质效。
同时,该院还将案件受理与风险研判相融合,妥善推进案件办理。通过在案件受理时综合案件争议事实、当事人言行表现等进行研判,案管部门切实落实案件风险双向反馈机制,在收集案件风险线索的基础上开展综合研判并及时反馈办案部门,便于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因案而异采取处置措施。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实现风险案件全流程闭环管理。目前已累计排查各类风险案件4件,均妥善处置。
在“案”一体受理基础上,新沂市检察院还注重“人”的一体使用。
该院依托案管部门,实时关注案件受理量、罪名、案件分配等情况,定期通报、综合研判,动态调整办案人员和办案组,统筹调配办案资源和力量,打破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战的藩篱,平衡“人案比”。今年以来,已有14名干警跨部门办理刑事案件19件,8名干警跨部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更好集约司法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合理优化组织架构,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实现办案人与案件的有机平衡,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新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