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1+4”筑牢风险防控底线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24日A05
日期:12-24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顾建兵 李海春)“要抓好常态化全面排查这一基础环节,坚持风险排查到人到案、见人见事,确保风险点排得细之又细,措施落得严之又严,责任压得实之又实,全面形成风险防控工作闭环……”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坤对全市法院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要求切实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职责使命牢牢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近年来,南通法院全面落实整体风险防控责任,建立“1+4”工作机制,“1”即以“风险防控责任工程”为指引,“4”即建立健全社会稳定、信访稳定、司法安全、舆情应对机制,坚持防范化解自身风险与助力化解社会重大风险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统筹把握前端多元解纷、中端实质解纷、末端应急处置,持续健全社会稳定、涉诉信访、司法安全、舆情应对体系架构,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系统性。强化全流程风险防范,不断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真正把研判、评估、防控、处置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南通法院严格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应急处突演练,持续提升“防风险促审判、防风险护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效的安全稳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