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交流互鉴共护绿水青山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20日A05
日期:12-20
本报讯(通讯员 蔡铭毓 记者 翟敏)为凝聚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合力,共商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路径,12月18日,兴化市法院组织召开“里下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座谈会。
记者了解到,今年经省法院明确,兴化法院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泰州市姜堰区、兴化市和盐城市盐都区、建湖县、阜宁县的环境资源案件。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的标志。
会上,相关职能部门就各单位涉及环境资源案件的类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并针对构建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始终秉持生态法治理念,与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共同打造环境资源协同共治新样板。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开勇建议,司法、行政职能部门要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努力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推动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发挥协同优势,形成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同向发力的湿地生态保护新格局,可以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里下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共享信息、同堂培训;努力构建“社会化综合治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的生态治理模式,让企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及时跟进事中监督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