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首发人格权侵害禁令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20日A01
日期:12-20
“十几天了,我终于见到了女儿,快让我好好抱一抱她。”近日,在盱眙县法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年轻的妈妈正在给三个月大的婴儿哺乳,画面平静而温馨。
王女士与张先生系夫妻关系,今年8月,王女士生育一女,女儿出生后一直由王女士母乳喂养。后因双方发生矛盾,男方于11月从女方处抢走尚在襁褓中的女儿并藏匿。女方多次要求男方告知女儿近况,并让她进行母乳喂养,男方均不予理会。女方在求助无果的情况下,于11月28日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后又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闹矛盾怎么能够随意抢夺、藏匿三个月大的婴儿?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突然被迫中断母乳?孩子现在怎么样了?”盱眙法院少年庭庭长董蒙拿到卷宗的那刻,便对近况不明的婴儿有了深深的牵挂。她立刻拨通妇联的电话,沟通交流案情。几经波折终于拨通男方的电话,但男方仍未告知孩子的住址。
在审查相关案件材料后,董蒙于11月29日发出淮安市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禁止男方藏匿婚生女,要求男方如实告知婚生女张某某的具体住址并配合女方抚养哺育婚生女。禁令发出后,为了保障禁令的执行,尽快获知婴儿现状,董蒙一方面将裁定书送达给县妇联、属地派出所,组织召开三部门联席会议,商讨禁令的执行问题;另一方面将禁令推送法院执行部门,帮助执行法官迅速了解案情。经过法院、妇联、公安机关几轮不懈沟通后,男方终于同意将婴儿带回盱眙,交由女方抚养哺乳。
12月13日,在法院审判、执行法官和县妇联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孩子回到了母亲怀抱中,这才有了开头的温馨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