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朋友赌球,能否主张归还?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17日A08
日期:12-17
足球比赛因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性备受球迷的喜爱,然而也催生了部分年轻人热衷于赌球的现象,不少人为此还向朋友借款投注。对此,出借人出于“好意”出借给朋友进行赌球,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林某与被告严某系同事关系,两人因共同爱好足球而交往甚密,严某一直有通过海外平台进行赌球的习惯,在世界杯等赛事时,更是花大额资金下注,但最终总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在输钱的情况下,严某多次拆东墙补西墙,但仍然未能还清债务翻身。其中,严某赌资的一部分就来自林某的出借。林某自己并不参与赌球,但每次严某都对其苦苦哀求说:“我现在已经没有其他途径短时间内还你钱了,只有再去赌,才有一线机会。”林某听闻此言,便又忍不住出借给严某,累计金额高达10余万元。现林某将严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严某归还所有借款。
经审理发现,严某除了向林某借款用于赌球之外,也曾因为日常生活所需向林某借钱,但林某和严某现均已遗失当时的微信聊天等沟通记录,双方也无法理清转账往来中哪些是出借用于赌球、哪些是出借用于日常生活,且双方之间的转账往来存在高频率、借还频繁、金额为整万元等特征,较为异常,与二人的生活收入水平明显不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明知赌球而出借的款项,无法要求对方返还,且该案中非法之债与合法交付金额无法区分,因此对林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后原告林某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