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好纠纷化解“物业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17日A06
日期:12-17
前段时间,我承办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某小区82户业主中只有1户未缴纳上年度物业费,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只能将其诉至法院。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被告表现出极端抗拒情绪,表示自居住以来一直正常缴纳物业费,但近期小区新划的公用停车位阻碍了自己的正常出入,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但未曾解决,所以才拒缴。
对于物业纠纷来说,仅就案判案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源头治理才是关键。到底什么情况?一定要实地走访沟通。走访中,我充分了解了被告的诉求,也了解到物业管理的为难之处。原来,该小区每户均有2-3辆车,为解决停车位紧张的问题,物业公司在小区内部路面新划了多个停车位。车位距离该业主花园小门约1米位置,未避开小门通道,如车辆停满确实会对正常进出造成一定影响,但远没有达到不能通过的程度。物业公司表示,如果完全避开小门规划,整排将减少5-6个车位,整个小区将减少20多个车位,停车位将更加紧张。而被告表示,家中仅两人居住,没有车位紧张的困扰,故对阻碍小门通行的情况特别重视。
知晓了具体情况,我明白,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通过多次沟通,我成功说服被告先完成自己的缴费义务,同时又走访物业公司法人和小区业委会,提议拟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停车设置方案,尽量避开花园小门、充分利用有效空间,彻底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其实,物业公司只要有所作为,采取一些服务管理行动,便能换来业主的舒心满意和小区的和谐共赢。
“小物业”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大民生”。我相信,转变工作方法,迈出坚实脚步,便能温暖民心。
(作者系宜兴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