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联提司法建议保护生态环境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17日A05
日期:12-17
本报讯(通讯员 吴玉娇 史锦程)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法院、苏州市吴江区法院、浙江省嘉善县法院,首次联合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各区域一体化发展主管部门提出《关于联合设立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的司法建议书》,共筑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搭建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完善集成一体的环境管理体系。
该司法建议书提出,联合在水乡客厅设立具有标志性与辨识度的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总基地,将三地既有的生态修复基地作为分基地纳入管理运行体系;建立示范区内各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和联络员机制,加强示范区跨域环资事宜沟通协作;整合拓展既有生态修复基地职能,作为示范区环境资源保护科普基地、宣传平台、司法行政协作渠道、绿色创新平台;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展示馆,将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展示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