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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基层找办法 为基层想办法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10日A05

日期: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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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走进基层看到的都是办法。”从今年4月份开始,淮安市中级法院推出了“双周四下”活动,即全院院庭长每两周赴挂钩县区法院,围绕群众涉法涉诉难题进行信访接待,围绕基层发展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进行现场办公,围绕党的先进理论能够及时“飞入寻常百姓家”进行宣讲阐释。据统计,目前,该项活动已开展50余次,并得到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批示肯定。

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批问题

具体案件办理是“双周四下”活动的重要抓手,淮安中院院庭长将办理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作为必选动作,通过“自主发现一些、预先征集一些、现场提问一些”相结合的方式,列席基层法院法官会议、参与巡回审判和接待涉诉信访,从全市法院层面促成问题妥善解决。

在一次赴淮安区法院“双周四下”活动中,该院反映了一起某村委会与村民赵某和严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案件,要求收回案涉土地以及合同到期后的土地占用费。但是,村民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拖延使用土地,而是因为办理砍伐证出现了问题,导致案涉林木无法顺利砍伐。双方各说各理,都不肯让步,事情陷入僵局,希望淮安中院给予指导。

淮安中院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交流会,就案涉土地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后,林木砍伐证能否办理以及如何办理进行了研讨。淮安中院院庭长将讨论过程以及结果向原被告进行了充分解释,让双方认识到只有“搁置争议”,共同推进“砍伐证”的办理,才能从实质上化解双方纠纷,否则将陷入一方无法收回土地、一方无法砍伐林木的“困境”。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双方共同推进“砍伐证”的办理,被告待“砍伐证”办理后45日内向村委会返还土地。“双周四下”并不是简单地协调帮助处理个案,而是从县区法院发生的个案出发,将问题的解决从“点”延伸到“面”。

在一起“双周四下”活动中,涟水法院反映首次遇到涉嫌劳动“碰瓷”案件,希望中院能提供指导。该案中,一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一天后离职,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500元。

淮安中院通过全市法院案件系统查询,发现该劳动者近5年里仅在本市就提起7件劳动争议诉讼,存在利用企业管理漏洞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于是,中院院庭长不仅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而且和涟水法院一起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劳动者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案件审结并不代表工作结束。两级法院还联合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法院用工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从根本上杜绝“碰瓷”现象的再发生。

从推介一批先进到促成一批先进

“就像蜜蜂采蜜一样,‘双周四下’将各个基层法院的经验‘花粉’搜集起来,传播到全市法院,酿成了蜂蜜一样的品牌特色工作!”淮安中院办公室负责同志这样形容。

“双周四下”活动中,淮安中院着眼调研的穿透力和精准性,提炼创新思路,厘清经验教训,促成上下资源高效整合。

涟水法院反映其打造“360全域执行”品牌进展缓慢。淮安中院院庭长分析认为,该项品牌包括6项内容,其中有的在全市范围内成效并不处于领先位置,建议将行动拆分开来,先行整理成绩较为突出的“执行+公安”等工作。

日前,“执行+公安”工作经验已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淮安多家法院已与当地公安系统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借助公安机关平台、数据、人力等资源,在查人控车、协助拘留等方面紧密合作,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人民法庭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是“双周四下”的重要内容。但是全市人民法庭发展参差不齐,一些基础工作相当扎实的项目因缺乏“临门一脚”而迟迟不能形成突破。

淮安中院院庭长在“双周四下”中积极帮助人民法庭“选好题”“引好路”“发好声”,引导人民法庭选准可以潜心培育的特色亮点,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多次组织开展“大练兵”,让全市人民法庭在观摩中获得启发、比赛中汲取经验。

各个法庭结合实际推出了各自的品牌:东双沟法庭依托洪泽湖畔的地理人文特点,深挖大湖水法文化,打造“湖区法庭”;马坝法庭在法庭设立全省首个人大代表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室;大东法庭完善“调裁审”土地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土地纠纷数量逐年下降。

6月27日,小营法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庭长费光明感慨说:“多家兄弟法庭的经验和探索,是小营法庭快速前进的不竭源泉和强大助力!”

从启动一个行动到带动多个行动

“双周四下”到今年10月底已经结束,但是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深入基层,沉在一线”已经成为淮安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理念和集体行动,成为淮安法院院庭长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重要路径。

今年10月份,淮安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6489件、办结89315件,其中县区法院受理和办结数分别占93.5%和93.4%,承担起绝大多数的审判任务。最高法设有参考区间且有数据的13项指标中,淮安地区有12项优于或处于参考区域,16个案例、8项做法入选上级典型案例和改革案例,25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初步实现了“全市法院高效协同发展”的目标。

结合地域特点和实际,淮安中院将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划分为东、西、南三个片区,每月开展一次分片区督导会办,对基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等重点事项及疑难案件办理进行“问诊开方”,对部分关联疑难案件开展协同执行、交叉执行。今年以来,淮安两级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242场次,执结涉民生案件5425件,到位金额2.84亿元。

在淮安中院组织下,全市法院建成“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875个,其中镇级融合法庭90个,村级法官驿站785个。各法院入驻基层治理单位1501家,占基层治理单位总数94.76%,法官深入基层单位参与纠纷化解14326起,化解纠纷13500余起。

淮安中院各部门的明年工作规划中也处处可见“双周四下”的影子。“一案一清”“规模企业信用资产数据库”等县区法院工作经验持续得到推广,“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参与地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等工作常抓不懈……倾听基层声音、解决基层困难、挖掘基层经验成为常态,全市法院在纵深推进“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的征程上团结拼搏、同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