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迈一步 多看一眼 多听一句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06日A06
日期:12-06
手握定分止争的正义之槌,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是一名法官的基本素养。做法官十多年,办理了几千件案子,我认为,到现场勘验是案件办理中的重要一步,有时甚至在纠纷解决中起着关键作用。
法庭上,证据虽然能“说话”,但这并不意味着仅仅一句“谁主张谁举证”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如何才能实现“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答案就是“走出去”,依职权主动调查案件事实,方可让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让当事人信服。
今年年初,我承办了一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原告是一对夫妻,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因实际效果差强人意,诉至法院。通过翻阅案卷材料,双方争议较大的主要在装修细节。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我决定前往现场实地了解装修实际情况与效果。
时值寒冬,当天下起了大雪,原被告在小区门口等候,看到我们冒雪赶来,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到达现场后,原告逐一指出他们认为存在的问题,如柜子安装有明显缝隙、灯具与订购款式不符,以及墙面不平整、地板有缺损等情况。我们一一拍照,详细记录。见到我如此认真对待他们的诉求,双方都表态:“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办。”判决后,被告按约履行了相关义务,纠纷得以解决。
到现场去,离群众更近一点,了解更真实的情况,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找到症结所在,将心贴近、将事看清、将情融入、将法明晰,方能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多迈一步、多看一眼、多听一句,理清的是案件事实,彰显的是为民情怀。
(作者系宜兴法院周铁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