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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助力重点企业成功上市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06日A05

日期: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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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陈新 杨璞)近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高效化解一起筹备新三板挂牌的重点“白名单”企业返还股权认购款案,为该企业上市扫清障碍,有力服务保障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被告南通某科技公司系筹备新三板挂牌上市的重点企业,该公司在珠海设立了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原告蒋某系德籍华人,自2017年至2022年期间在南通某科技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其间,南通某科技公司发出《认购意向书》邀请蒋某参与股权激励方案,后蒋某向某合伙企业转账人民币54万余元,成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一直未在工商登记中将蒋某列为合伙人。蒋某向法院诉请南通某科技公司、某合伙企业返还股权认购款,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案件受理后,经初步审查,原告起诉时正值南通某科技公司筹备上市的重要关口,财产保全措施将影响企业上市。该院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承办人迅速研判案情,精确找准双方“症结”,寻找调解履行一体解决方案。调解中,双方对企业银行账户保全、返还股权认购款主体、支付款期限等争议差距较大。法官向原告提出,首先通过协商将南通某科技公司的银行账户解封,确保不影响公司上市,然后以某合伙企业银行账户资产进行全额保全,确保原告债权实现。又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对于某合伙企业分期返还股权认购款的期限达成一致方案。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27天,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法官再次督促某合伙企业履行,某合伙企业分期返还股权认购款及利息,蒋某申请解除对南通某科技公司银行账户保全措施,各方争议实质性化解。后南通某科技公司在新三板正式挂牌,该案妥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