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高效执行 解“薪”愁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06日A02
日期:12-06
本报讯(通讯员 白艳鹤 记者 翟敏)“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当事人激动地说道。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批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帮助陶某等6人拿回拖欠三年的工资。
据介绍,2021年11月至12月,陶某等6人在杨某处打工,但一直未收到工资,多次催要工资无果后,陶某等人向姜堰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杨某与陶某等6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但调解书生效后,杨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陶某等6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人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人没有放弃,经检索发现,被执行人杨某2023年在姜堰法院有一起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且已执行完毕。承办人当即以此为突破口,与杨某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其尽快履行,并释明其已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先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同时警告如最终仍不履行,将依法对其个人进行罚款、拘留,如构成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杨某迫于压力,将拖欠5万余元工资全部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