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优化固定资产管理之我见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05日A07
日期:12-05
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使用效率,直接影响着年度预、决算的编制精准性、政法转移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性。检察机关的固定资产除传统分类以外,还存在无形资产特别是数字资产、数据资产形态,由此造成资产管理的方式方法存在诸多难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优化。
家底不清。计财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监督检查,但实际情况是资产管理人员疲于盘点、消极应付,无法及时发现账外资产、损毁资产、划拨资产。管理不精。固定资产管理一人多岗的情况普遍存在,违反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责任不实。采购环节存在着资产采购后使用率不高的情况,保管环节有些资产因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等而进入闲置状态,验收环节存在“一人验收”情况。程序不严。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都应当提请党组会讨论研究,但现实中不按规定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仍然存在。无形资产运维保障不及时。各类信息化平台不断更新迭代,大量数字资产存在建后用少、用而不实的情况。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混同管理。由信息化衍生出来的智能化设备、系统,有一些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相融合的,可能造成资源浪费。
笔者建议,应该积极调动各类人员和资源优势,通过全员“动起来”,实现资产管理效用最大化。具体而言:持续落实计财主动。通过完善制度对原有的检务保障制度进行整合,对固定资产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通过组织激励在职务职级晋升、对外交流渠道的畅通上优先考虑,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通过集约管理,设置资产公物仓,将无人机、复印打印、照相机等公共设备实现共享运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积极开展岗位互动。围绕“管购分离、管办分离、管用分离”,通过设置AB岗对计财人员进行复岗锻炼,实现会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不兼任,政府采购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不兼任。主动加强内外联动。在内部实行项目化推进,将党建和业务相融合的品牌建设分配至各部门管理;在外部和财政部门、大数据局、保密部门保持常态沟通,在效率和效果上实现双赢。全面进行上下推动。“上”分为两个方面,横向和纵向,横向要和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管理各项新变化新政策,纵向即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下”是指本院层面,院党组要主动作为,立足服务检察办案,加强固定资产的集约使用,确保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