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师协会与新加坡律师公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05日A02
日期:12-05
本报讯(记者 沈文悦)12月3日,新加坡律师公会与江苏省律师协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南京举行。省律师协会会长车捷、新加坡律师公会副会长谢明达出席活动。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志江、副秘书长刘海,跨境投资与自贸区建设业务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委员会、跨境贸易业务委员会、涉外法律服务与外事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委员参加活动。
车捷对谢明达的到来表示欢迎。随着双方合作发展迈上新台阶,苏新两地法律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未来期望在新加坡律师公会的支持下,双方能进一步在争议解决机制研究、涉外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等多方面务实合作,搭建常态化学习交流互动平台,为公民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谢明达对江苏律师行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与会律师代表提出了非常中肯、建设性很强的意见建议,回去后将逐条梳理、认真吸纳,与江苏省律师协会一起逐步推进落实。希望新加坡律师公会与江苏省律师协会能一如既往保持着友好交流合作关系,不断拓宽沟通渠道,加强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推动两地法律服务更好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发展,为两地全方位合作注入新动能。
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一致表示,今后将加强交流与合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互相设立“律师海外实习培训基地”,互派律师到对方律所实习、培训;整合双方优质律所和律师资源,不断深化业务合作,并积极鼓励双方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到对方律所办公、开展业务合作。
据了解,自2019年双方第一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首批选派了28名律师赴新加坡参加培训,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次双方签订协议后,将联合举办各类律师实务交流、专业委员会年会、业务研讨会、座谈会等专项活动,并选拔律师到对方进行培训、讲课和交流,进一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