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伤人不轻 法官悉心调解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2月03日A06
日期:12-03
本报讯(通讯员 潘佳文 姜朋)近日,东台市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动物伤人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丁某长期从事养殖业,李某系玉米供应商。2023年8月份,李某陪同丁某将玉米搬运至仓库的过程中,丁某家饲养的烈性犬突然冲入仓库,对李某吠叫、撕咬,李某躲避不及,左手拇指一截被咬断,身体多处被咬伤。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丁某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一方面从法理上向丁某释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使其知晓其应负的法律后果,理解李某的身体和精神痛苦;另一方面与李某沟通,引导其从丁某的实际情况出发,降低心理预期,合理主张索赔数额。经过多轮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丁某当场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