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打入前妻账户 逃避执行难逃刑罚_江苏法治报_2024年11月29日A03
日期:11-29
本报讯(通讯员 华蓉 记者 翟敏)“法官,我现在就还钱,刚才旁听了庭审,原来不还钱也是犯罪啊!”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部分被执行人到庭旁听,现场接受教育。
被告人蒋某在2020年期间,将拆迁所得两套房屋出售,并与两名买家约定剩余购房尾款共计11.1万元待房屋过户后兑付。2023年3月至4月期间,蒋某在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法院判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9万余元。在执行中,淮安区法院向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文书,责令蒋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蒋某一直未予履行。后蒋某为逃避执行,联系两名买家及其前妻王某一同前往淮安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示意买家将尾款打入前妻账户。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蒋某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并进行了深刻的忏悔。庭审结束后,执行法官对旁听人员开展约谈,数名被执行人主动表示愿意现场支付案款,并当场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