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过后,金湖县塔集镇某米业公司机器轰鸣,一袋袋印有“荷香有机米”品牌的大米不停地从传送带上流出,工人们正在加班加点按照不同规格进行分装,发往全国各地。
可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备受青睐的绿色产业,因多年前这片土地被农户侵占而坐失良机。
事情是这样的:国家4A级荷花荡景区坐落于横桥村境内。基于景区发展需要,自2016年,横桥村集体所有的1000多亩荷塘被划进景区范围。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景区面积较大,人员管理难以跟上,导致景区核心区周边分布的荷塘被部分村民私下占有。
2022年,金湖县开始实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经塔集镇与景区协调,横桥村原集体所属荷塘的经营管理权重新移交给横桥村。但要想把数十户侵占的千亩土地全部收回来,其难度可想而知。在镇村两级反复做工作无果后,横桥村向金湖县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依法解决。
该院宝应湖法庭法官李月琴接手案件后,多次实地走访了解情况,仔细分析案情后她认为,涉案农户众多,如果一户一审势必周期太长。李月琴再三考虑后,决定采取突破个案、以点带面的方法。随后,李月琴在横桥村巡回审理一起农户侵占村集体土地案件,并组织村民旁听。
该案的审理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帮村集体收回了土地,而且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迅速产生了“一树动百枝摇”的感应效果,侵占土地农户纷纷主动与村委会协商退还事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金湖县法院按照市县工作部署,依法支持当地党委政府开展闲置和被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集中治理行动,推动区域空间形态重构、空间布局优化、空间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土地回归村集体后,横桥村对该地块进行因地制宜的复垦改造。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该村将所有复垦土地统一发包给种植大户,利用土地集中连片和规模经营的优势,积极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实施稻虾、稻蟹混养,发展无公害绿色产业。仅此一项,村集体年增收40余万元。
据介绍,近三年来,金湖法院共成功释放建设用地586亩,帮助政府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同时也为一批重大项目落户金湖提供了空间保障。
国家南水北调工程金湖段的引送水道是以原金宝航道为基本,经过改扩建而成,下连宝应湖上接洪泽湖。近年来,当地部分群众视水道为“商机”,未经许可擅自侵占水道堤岸上的土地搭建房屋、设置地磅、堆放建筑材料等杂物,从事经营活动,将堤岸变成“私人码头”。这些行为不仅妨害了水道的正常管护,也对引送水的水质造成影响。
其间,工程管理部门多次与涉事群众交涉,要求其予以清除,但涉事群众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拒不清除。这一问题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其列为空间治理重点工作之一。
于是,金湖法院主动介入,会同相关部门“挨门逐户”对涉事群众进行释法劝告。自行清除的既往不咎,调解不成的则建议工程管理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强制执行、排除妨碍。
“现在宣判,被告韩某未经许可非法侵占水道堤岸上的土地搭建房屋、长期堆放建筑材料等杂物,不仅妨害了堤岸的正常管护,也影响了水道安全,责令其即刻停止侵占,清除建筑及杂物,恢复原状。”金湖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南水北调工程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起到了威慑的作用。
据悉,该院坚持调判结合、依法治理,先后协调化解涉南水北调工程矛盾纠纷30余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护航职能。